代征代缴和代收代缴的区别(代扣代缴和委托代征的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人分不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三种的意思,因为在税收管理上,这三个确实有点相近的概念,虽然有相近的地方,但区别也是很明显的。
一、概念不同
代扣代缴:指持有纳税人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从持有的纳税收入中扣缴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代收代缴:指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委托代征:指由税务机关依法委托的单位或个人代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税款征收的活动。
二、对象不同
代扣代缴:收款方是纳税义务人,支付方是扣缴义务人。
代收代缴:付款方是纳税义务人,收款方是扣缴义务人。
委托代征:委托人是县级及以上税务机关,并且代征人与纳税人有以下四种关系:1)有管理关系;2)有经济业务往来;3)有地缘关系;4)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人的其他关系。
三、业务不同
代扣代缴
常见的情形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资源税。个人所得税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外的其他项目,均可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
常见的情形有消费税与车船税。如:消费税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车船税中,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委托代征
常见的情形有以下五种:1)委托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代征船舶车船税;2)委托代征人代征车辆购置税;3)委托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4)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5)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代征农贸市场、专门市场等税收。
但其实最大的区别还是代扣代缴跟代收代缴这两种是属于法定义务,是需要办理扣缴登记证的,如果扣缴人不扣缴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常见的责任是罚款。委托代征则是协商的,税企商量好了企业才需要去做,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如果没商量好受托人不想代征,税务机关也是没有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