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通卡的电子标签
电子标签是一种具有微波通信功能和信息存储功能的移动设备识别装置,利用最新的电子与微波通讯技术,采用5.8GHz的DSRC频段,为用户提供简单灵活的移动信息电子载体,是广东省公路联网收费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设备,与粤通卡配合使用,可免停车通行自动收费车道,实现不停车自动缴费。电子标签记录了车辆信息,例如车牌号码、车辆类型等。电子标签必须和粤通卡一起使用,将粤通卡插入电子标签,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无论是入口或出口,就可以行驶自动收费车道,实现快速通行。电子标签长7厘米,宽6厘米,重约100克,粘贴固定在挡风玻璃上。 电子标签是由广东联合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发行,应用于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现不停车缴费的电子装置。
一、使用范围
电子标签与粤通卡配合使用,逐步实现在全省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缴纳通行费。
具备自动缴费功能的高速公路,收费车道将设有“自动缴费车道”标志□。
二、使用方式
电子标签须与本公司粤通卡配合使用。使用时,请提前将粤通卡按卡上箭头所示方向插入电子标签内,并通行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的自动缴费车道。车道系统显示绿灯信号且栏杆抬起,用户可以不停车直接通行。
特别提示:
1、通行自动缴费车道时,车速不能超过30公里/小时;
2、通行自动缴费车道时,请勿使用手机或其他高辐射、强干扰类电子产品;
3、拟通行自动缴费车道时,如电子标签显示红灯,请勿插入粤通卡。如已误插入粤通卡,请拨出粤通卡待电子标签指示灯熄灭后再插入。
三、注意事项
1、电子标签一经安装,不得擅自拆卸。
2、避免电子标签受到水浸、电击、高温、强磁破坏。否则,可能造成电子标签无效。
3、在高速公路入口已领取通行卡的,在高速公路出口只能通行人工收费车道并以现金方式缴费。本次通行,电子标签不能使用。
4、严禁故意损毁、破译、伪造、变造、篡改或以其他方式损坏电子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