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制图的要求及规范
一:图幅、标题栏及会签栏(1)图幅即图面的大小,分为横式和立式两种。 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按图面的长和宽大小确定图幅的等级。 建筑常用的图幅有A0、A1、A2、A3、A4等, A0 : 1189*841 A1 : 841*594 A2 : 594*420 A3 : 420*297 A4 : 297*210(2)标题栏 标题栏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区、签字区、图名区及图号区等内容。注:现在不少设计单位采用自己个性化的标题栏格式,但是仍必须包括这几项内容。(3)会签标 会签标是为各工种负责人审核后签名用的表格,它包括专业、 姓名、日期等内容。(对于不需要会签的图纸,可以不设此栏。)二:线型要求建筑图纸主要由各种线条构成,不同的线型表示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部位,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为了图面能够清晰、准确、美观地表达设计思想,工程实践中采用了一套常用的线型,并规范了它们的使用范围。三:尺寸标注尺寸标注的一般原则如下所述:1:尺寸标注应力求准确、清晰、美观大方。同一张图纸中,标注风格应保持一致。2:尺寸线应尽量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外,从内到外依次标注从小到大的尺寸,不能将大尺寸标在内,小尺寸标在外。3:最大的尺寸线与图样轮廓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m,两条尺寸线之间的距离一般为7—10mm.4: 尺寸界线朝向图样的端头距图样轮廓之间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m,不易直接与之相连。5:在图线拥挤的地方,应合理安排尺寸线的位置,但不易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相交;可以考虑将轮廓线作为尺寸界线,但不能作为尺寸线。6:室内设计图中连续重复的构配件等,当不易标明定位尺寸时,可以在总尺寸的控制下,不用数值而用“均分”或“EQ”字样表示定位尺寸。四:文字说明 在一幅完整的图纸中用图线方式表现的不充分或无法用图线表示的地方,就需要进行文字的说明。文字说明是图纸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图规范对文字标注中的字体、字号、字体与字号搭配等方面做了一些具体规定。1:一般原则:字体端正、排列整齐、清晰准确、美观大方、避免过于个性化的文字标注。2:字体:一般标注推荐采用仿宋体,大标题、图册封面、地形图等的汉字,也可以书写成其他字体,但应易于辨认。3:字号:标注的文字高度要适中。同一类型的文字采用同一字号。较大的字用于概括性的说明内容,较小的字用于细致的说明内容。五:常用图示标志1:详图索引符号及详图符号。 “详图索引符号”:平、立、剖面图中,在需要另设详图表示的部位标注一个索引符号,以表明该详图的位置,这个索引符号即详图索引符号。 “详图符号”即详图的编号,用粗实线绘制。2: 引出线。 由图样引出一条或多条线段指向文字说明,该线段就是引出线。3:内视符号。 内视符号标注在平面图中,用于表示室内立面图的位置及编号,建立平面图和室内立面图之间的联系。六:常用材料符号 建筑图中常用建筑材料图表示材料,在无法用图例表示的地方,也可以采用文字说明。七:常用绘图比例。 下面列出常用绘图比例,读者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1:总图:1:500,1:1000,1:2000;2:平面图:1:50,1:100,1:150,1:200,1:300;3:立面图:1:50,1:100,1:150,1:200,1:300;4:剖面图:1:50,1:100,1:150,1:200,1:300;5:局部放大图:1:10,1:20,1:25,1:30,1:50;6:配件及构造详图:1:1,1:2,1:5,1:10,1:15,1:20,1:25, 1:3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