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上的二手手机质量怎么样(拼多多上卖二手手机是真的吗)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天津8月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胡春艳)家住天津市北辰区的出租司机李先生在拼多多APP上买了一部华为手机,因疑为翻新机,要求退货却一波三折,无奈之下,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令商家应予退货。
据李先生陈述,2019年4月29日其在拼多多APP一家叫铭兴数码的手机店购买了一部华为荣耀NOTE10手机(全网通4G,6.95英寸屏,幻夜黑,6GB+64GB),价格2033元。
李先生收到快递后开机进行检查发现该手机没有发票,并电池有使用痕迹。他进一步查询发现,手机电池已经使用了4天5小时,明显是一台翻新机或柜台销售样机。李先生将相关截图发送给店家,并持手机拿到华为客服中心天津中润建国道店检测,售后服务部鉴定不是新手机。
他立刻在拼多多APP上提出退货退款申请。据陈述,拼多多与铭兴数码手机店随即同意退货退款。2019年5月5日,李先生将该手机寄回至铭兴数码手机店,但铭兴数码手机店员工验货后拒签,以手机插卡激活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款。李先生诉称,其向拼多多APP申诉该情况,平台非但不听取申诉,还删除了李先生提供的电池使用4天5小时的截图证据,并拒绝给李先生退款退货。
投诉无门,李先生将拼多多(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福田区骏腾铭兴数码店告上法庭。
法院认定,李先生在拼多多上的购买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深圳市福田区骏腾铭兴数码店应退还李先生货款2033元,退货所需运费及案件受理费均由骏腾铭兴数码店承担。
李先生还对拼多多平台的运营方发起索赔诉求,将拼多多(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发现,拼多多网络购物平台的主办单位名称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而非前述公司,因此未支持其赔偿责任。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晖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增加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如果李先生举证骏腾铭兴数码店的行为涉嫌欺诈,则李先生应当至少可以获得产品价款三倍的赔偿。对于平台方面,马晖表示,根据我国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规定,拼多多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于入驻商家负有审查义务。否则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业内专家建议,消费者网上购物一定要选取正规的购物平台,在购物之后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收费凭证以及购买证据。一旦遭到了不法侵害,凭借相关证据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发起投诉,最终还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此外,消费者在发起诉讼时候,应注意理清诉讼主体,比如本案中,李先生因为将拼多多(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误认为拼多多平台的运营方,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审理,导致权益维护不能全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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