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审计考试合格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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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厅发〔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审计署人事教育司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由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向各地发送考生成绩软盘和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各地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发放证书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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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Q3564-8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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