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形下使用别人的短视频构成侵权?
近几年,短视频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而用户的大量涌入和使用也在无形中可能引发部分侵权隐患。
短视频行业的迅速发展在吸引惊人流量的同时,也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冲突:短视频平台上的用户未经允许将他人文字、音乐、画面等视频内容进行任意剪辑、切条、搬运等行为频发,可能会导致后续一系列的侵权问题和纠纷。本期我们来聊一聊关于短视频的那些事。
什么样的情形下使用别人的短视频构成侵权?
短视频是一种新型的视频形式,民事主体就其创作的短视频享有专有权利,创作短视频的人是作者。受到法律保护的短视频必须是作者自己创作的,具有独创性。
实践中存在大量利用已有作品制作而成的短视频,短视频创作者未经许可对已有作品的使用既可能是侵权使用、也可能是合理使用。构成侵权的情形主要有:1.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中的文字内容、背景音乐、图案甚至拍摄的角度、构图等拍摄短视频构成侵权。2. 未经许可对他人短视频的原创内容进行剪辑,但仍使用了作者作品的基本表达,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3. 未经许可将长视频的核心内容剪辑制作成短视频,能够实质替代长视频内容的,影响了作品的正常使用,仍然构成对原作品的侵权使用。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来源:上海虹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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