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字发票的开具方法
功能介绍: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时,若对应的该张发票已跨月或已抄税,则不能作废,需利用该功能来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销。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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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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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提供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具体情况视纳税人需要而定。 【第三步】对于购买方申请,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项需要手工填写。对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销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需手工填写其它各项信息。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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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已经填写完成的红字信息表,纳税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审核处理:一种是使用“上传”按钮,联网进行上传,税务机关进行自动或手动审核,上传提示“校验成功”之后,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下载审核过的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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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方式通过填开保存导出的方式,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方式一:导入开具(推荐使用导入开具的方式开具红字发票) 【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中,选择“负数”按钮下的“导入开具”菜单项,系统会弹出打开路径选择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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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要导入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电子文件,点击“打开”按钮或者直接双击红字发票信息表文件,系统将红字发票信息表电子文件中对应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填充到负数发票开具界面对应的编辑框。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 【第三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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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手工开具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中,选择“负数”按钮下的“直接开具”菜单项,系统会弹出信息表编号输入窗口,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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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① 信息表是在税务端红字发票信息表管理系统开具信息表时自动生成,共16位,其编码规则为:第1-6位是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第7-10位是年份月份,第11-15位是信息表顺序号,第16位是校验位。 ② 信息表编号必须输入,否则无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③ 一张信息表只能对应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不能重复使用。 【第二步】正确输入信息表编号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弹出发票代码、号码输入框,如图所示。对于信息表上有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的,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否则,不需要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根据不同情况显示不同的确认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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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或根据信息表情况无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相应的提示信息,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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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出本张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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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如果系统能够从发票库中查找到对应正数发票信息,则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并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如图所示;否则需要在负数发票填开界面手工填写各项信息。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信息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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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